企業年度檢驗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按年度對企業進行檢查,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程序,凡領取《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和國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和其他經營單位,均須參加年檢。 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參加年檢。
2014年2月19日,工商總局根據國務院新近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改革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探索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制度。
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年檢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