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政府會管嗎?
破產應該由破產管理人管理,政府不壹定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幹問題的規定(壹)
第壹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有破產原因:
(壹)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2)明顯缺乏償付能力。
以對債務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未喪失清償能力為由,主張債務人沒有破產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條下列情形同時存在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壹)債權債務關系依法成立;
(二)債務履行期已過;
以上內容為相關回答。通常企業破產,這個時候應該由破產管理人管理,政府不會管。通常情況下,如果企業資不抵債,此時可以申請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