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信用恢復承諾書(加蓋公章)材料2:行政相對人主要登記證書復印件:主要包括工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組織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等。材料3:相關行署處罰的證明復印件,並加蓋公章;材料4:信用修復申請書;材料5:參加信用培訓的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