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信用恢復承諾函(加蓋公章)
材料二:行政相對人主體登記證書復印件:主要包括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等。
材料3:相關行政處罰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材料4:信用修復申請書;
材料5:參加信用培訓的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