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責任,規範食品安全。
管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022年9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基於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企業實際落實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風險控制清單,建立健全日控、周查、月調度的工作制度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