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公司未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654.38+0萬元以上654.38+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接受年度檢驗的,吊銷營業執照。
被撤銷後,無法正常運營。吊銷營業執照,只能註銷,而且必須註銷。如果沒有做到,那麽該公司的法人股東和監事將被列入工商系統黑名單,個人信用信息將被拉黑。今後,乘坐高鐵將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