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文件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只是作為核實性資料存在,蓋上公章只是意味著企業要對該復印件真偽負責
如果特殊情況要僅用復印件(如郵寄給客戶不能隨附原件)可以將原件和復印件拿到工商局請求核對後加蓋審核章,這樣復印件的效力和原件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