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資信調查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1)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成立時間,經營範圍和業務變遷,經營方針,註冊資本及變遷,企業性質、名稱及商標;(2)人力資源信息,包括:股東和經營者情況,員工狀況,技術條件;(3)物力資信信息,包括:自然條件,能源供應條件,廠房、設備狀況;(4)關聯企業;(5)經營管理狀況,包括:組織與制度建設,營業狀況;(6)銀行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