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名稱,必須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只是品牌名稱受行政區域和行業限制,其雷同的概率最低。所以企業名稱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字體大小上。
擴展信息裏印象最深的企業名稱是字號,點創是字號。由於字號具有顯著性特征,投資者在設立企業時應重點選擇字號,登記機關在審查企業名稱時也應重點關註字號。在選擇字體大小時,投資者應該突出它的獨特性。如果用壹些缺乏顯著性的常用詞作為字號,比如“熊貓”、“東方”,就很難讓這些字號為大眾所熟知,成為企業的顯著標誌。比如熊貓電子和熊貓洗衣粉,在市場上都很有知名度,但很難想象“熊貓”二字是指上述產品和生產這些產品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