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執行階段,除法院依職權調查外,申請人還有義務配合法院開展調查。如果發現對方有工資收入,不壹定要提供對方工資卡的賬號,但要提供工資收入的線索。線索至少要寫明工作地點和收入方式。當然,越詳細越好,法院要調查線索。
= = =被調查人名下的銀行卡應該已經被查控。但是工資收入不壹定進入銀行卡,所以需要提供工資收入線索。
= = =在法院已經窮盡法定調查手段,仍不能完全執行被執行人財產的情況下,法院將終結執行程序,結案。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的,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或者由法院決定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