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註冊並經營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上年度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導產品(技術)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政策導向,且進入市場(技術運用)壹年以上。
3、符合本辦法“專精特新”定義的相應內容。
政策補貼:
1、由市民營經濟發展局授予“青島市'專精特新’企業”稱號。
2、按規定給予獎勵。
3、對符合相關專項資金扶持要求的,給予專項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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