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需要申報,進出境旅客的行李物品必須通過設立海關的地點進出境。進出境旅客應當將所有行李物品交由海關查驗。但為了方便出行,旅客可以選擇“綠色通道”出入境,無需申報合理數量的個人行李。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範圍的,要走“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如果是國內居民,隨身物品以人民幣5000元為限,如果是現金,不允許攜帶人民幣20000元。詳見海關處罰論壇(百度),有詳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