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內容:7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草案)》,提出加快推行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從主要依靠行政審批規範企業,轉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信用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石”之感...這個規定創新了政府監管模式,更加註重事中事後監管,會更多。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基礎工程,勢在必行。核心是提高政府監管效率,抓住‘牛鼻子’維護市場交易安全,具有重大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