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報告查詢業務規程》(銀征信中心[2019]45號)規定: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親自或委托經辦人代理查詢企業信用報告。
企業法定代表人親自查詢企業信用報告的,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企業有效證件原件供查驗,並留加蓋公章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加蓋公章的企業有效證件復印件備查。
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詢企業信用報告的,應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企業有效證件原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供查驗,並留加蓋公章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的企業有效證件復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及加蓋公章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備查。
其中,企業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證照。
可以自備填寫完成《企業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自2019年7月1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