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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應由哪個部門作出

法律分析: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應由海關部門作出。進出口貨物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托海關準予註冊登記的報關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註冊登記,未依法經海關註冊登記,不得從事報關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

第九條進出口貨物,除另有規定的外,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托海關準予註冊登記的報關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第十壹條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註冊登記。未依法經海關註冊登記,不得從事報關業務。報關企業和報關人員不得非法代理他人報關,或者超出其業務範圍進行報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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