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
2.持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到當地、區社保所(醫保所)辦理異地就醫審批備案;
3.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發票原件;
4.出租車費原始清單;
5.住院病歷有效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有效)1份;
6.身份證復印件1份。
國外訪問的報銷程序:
1.攜帶患者身份證、兩張壹寸彩色照片、新農合證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證明、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後持患者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以發票形式)、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