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地方認定機構“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並處理有關舉報”。
地方認定機構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和稅務部門組成,各組成單位的門戶網站均設有獨立的舉報信息或電話,對虛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司,可聯系地方認定機構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