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由教育主管部門牽頭,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相關自治區企業行業等單位***同參與的高等院校專業設置評議制度,指導高校根據社會需求、學校辦學能力和行業指導科學設置新專業。
2、建立高校人才供給與行業企業人才需求有效銜接的人才培養體系。建立以行業自治區企業人才需求和高校人才供給為主要內容的大數據雙向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