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其實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即知識產權。“大”IP其實是相對於以前拍攝、制作電影、電視劇的方式來說的。
所謂的“大IP”還是IP,仍然是圍繞知識產權展開的。知識產權是壹種壟斷性權利,有助於影視公司獲得壟斷性利益。知識產權壹般可以分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
拓展內容:
對IP的深度解讀:
1、知名作品不等於IP,IP是被市場驗證的用戶情感載體,優質的作品只是IP的起點,它需要歷經多領域的***生,才會有無限延展的生命力。
2、IP的價值來自***建而非交易。只有圍繞它與粉絲經常互動、在“***創、***享、***贏“的機制下才能保證它成長的不偏不倚,還是粉絲原有情感的持續性載體。
3、IP建設的最終目的還是要歸到品牌建設上來,要形成圍繞這個IP所產生的區別於其他IP的專利性東西,便於產生品牌授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