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報材料。申請書;新版“三證合壹”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貸款合同;放款憑證;還款憑證;利息支付憑證;合作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等。
三、申報流程。申請單位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仔細閱讀申報通知事項,按要求填寫申請書,申請材料按順序裝訂,壹式壹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膠裝成冊並按要求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提交至受理部門。
四、聯系方式。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安冉,0755-26542931。
五、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