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晚,阿裏巴巴集團、雅虎和軟銀宣布,就支付寶股權轉讓事件正式簽署協議,支付寶的控股公司承諾在上市時予以阿裏巴巴集團壹次性的現金回報。
協議內容包括,支付寶將繼續為阿裏巴巴集團及其相關公司提供服務,同時,阿裏巴巴集團也將獲得支付寶的控股公司給予的合理經濟回報。回報額為支付寶在上市時總市值的37.5%(以IPO價為準),回報額將不低於20億美元且不超過60億美元。
協議同時規定,阿裏巴巴集團將許可支付寶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識產權,提供有關軟件技術服務。支付寶公司將會支付知識產權許可費用和軟件技術服務費給阿裏巴巴集團。該項費用為支付寶及其子公司稅前利潤的49.9%,反映了該等知識產權和軟件技術的貢獻,當支付寶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發生其他變現事宜後,將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