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os(不是WCT伯爾尼公約成員,而是世貿組織成員)的國民,出版了壹部小說,該小說於2004年3月8日在Naos出版,2004年3月28日在西班牙出版(西班牙是伯爾尼公約、WCT和世貿組織成員)。該小說未經作者許可在美國(伯爾尼公約、WCT和世貿組織的成員)使用。請解釋作者能否以及如何根據伯爾尼公約、TRIPS協議和WCT國民待遇條款在美國保護他的小說。
這個問題考驗國民待遇原則。它涉及TRIPS與伯爾尼公約的關系,伯爾尼公約中的國民待遇規定,以及作品來源國的確定。
本課題作品的原產地是西班牙,所以在伯爾尼聯盟各國都受到保護,美國是伯爾尼聯盟成員,在美國受到保護。
註意:
伯爾尼公約
WCT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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