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議庭,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由壹定數量的審判人員,采取法定的形式所組成的審理案件的組織。
2、合議庭的組成,按照案件的審級不同而有所區別。
3、審判第壹審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以上就是知識產權案件吸收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