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是智力成果,具體包括文字、科學、藝術等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專利;商標;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法律規定保護的對象。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