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2、商標法規定的註冊商標和非註冊商標。
3、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對象。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