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包括:(1)文藝、藝術的科學作品。(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錄音和廣播。(3)人類壹切領域的發明。(4)科學發現。(5)工業品外觀設計。(6)商標、服務商標、廠商名稱和標記。(7)制止不當競爭。(8)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壹切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法》第壹條 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