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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知識產權分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的保護範圍是文字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其他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商標法的保護範圍是能夠與其他商品區分開來的文字、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標誌;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是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壹)文字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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