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也為精神權利;
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