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知識產權代理是否征收文化創意建設費?

知識產權代理是否征收文化創意建設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規定: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其中設計服務,指把計劃、規劃、設想通過視覺、文字等形式傳遞出來的業務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廣告設計、創意策劃、文印曬圖等。廣告服務,指利用圖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屬於知識產權服務或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項目行為,因此知識產權代理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 上一篇:刑法128條內容是什麽
  • 下一篇:重慶工商大學法碩非法學分數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