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收入分配有多種,其中包括了 智力勞動成果所形成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法定的壟斷權。
從此權利可以得到,相應的壟斷利益。但此壟斷收入是合理,並有利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同時,知識產權是有時間限制的,此帶來的收入上的收益也是有壹定時間限度的。
所有的收入差距來自,知識產權的應用,其不同於有形財產的利益可見性。因此,知識產權的收入差距,不僅需要權利人的前期智力勞動、還需要後期的將其應用於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