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 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 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
(3) 人類壹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 科學發現;
(5) 工業品外觀設計;
(6) 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誌;
(7) 制止不正當競爭;
(8) 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壹切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