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交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進行:(壹)競價轉讓;所謂競價轉讓,就是產權出讓時通過公開征集,產生復數以上的意願受讓人,采用競爭交易的方式,通過價格或受讓條件的差異來選擇受讓方的過程。 競價方式的選擇可以根據標的的不同靈活運用,國內的產權交易機構在操作企業轉制出售過程中,已逐步摸索出壹套行之有效的競價方式,主要有評審法、壹次報價法、限次報價法、不限次報價法或電子報價法。這些方式不僅適應了產權交易的特點和要求,而且還充分發揮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選擇出企業改制的最終受讓方。(二)協議轉讓;所謂協議轉讓,就是產權出讓時產生壹個意願受讓人,采用協議交易的方式來達成交易的過程。(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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