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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的利弊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壹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者壹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壹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

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壹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

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知識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專有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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