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客觀方面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權利人許可,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利和經濟利益,為自己或者其關聯公司、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情節嚴重或者數額較大,或者給權利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行為。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犯罪主體和單位犯罪主體。
自然人犯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構成本罪的共同自然人主要是企業、廠礦的主要負責人和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