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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的種類

知識產權的種類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與商標權。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壹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

1.知識產權中的專利權,是依法授予發明創造者或單位對發明創造成果獨占、使用、處分的權利。

2.知識產權中的商標權,是指商標使用人依法對所使用的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利。

3.知識產權中的著作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

常見的知識產權客體有:

1.作品;

2.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標;

4.地理標誌;

5.商業秘密;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7.植物新品種;

8.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知識產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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