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法是調整因創造、使用智力成果而產生的,以及在確認、保護與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識產權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之總稱。 壹般包括以下幾種法律制度; 著作權法 律制度, 專利權 法律制度; 版權法律制度; 商標權 法律制度; 商號權法律制度; 產地標記權法律制度; 商業秘密權法律制度;以及 反不正當競爭法 律制度等。 《中華人民***和國 專利法 》第壹條 為了保護 專利權人 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