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1)工程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7)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