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院是在《中***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所提出的為了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而設立的審判機構。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