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法院指的是軍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識產權法院、金融法院等。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各類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壹。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分為: (壹)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 (三)專門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五條 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識產權法院、金融法院等。 專門人民法院的設置、組織、職權和法官任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