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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附加收益可以在離婚後分割嗎

知識產權收益離婚時可以分割,如果是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但是知識產權不分割,因為知識產權依法屬於個人所有,是不能分割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第二十四條

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款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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