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四十八條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內容,適用被請求保護地法律。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知識產權轉讓和許可使用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本法對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條知識產權的侵權責任,適用被請求保護地法律,當事人也可以在侵權行為發生後協議選擇適用法院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