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待遇原則是眾多知識產權公約所確認的首要原則。A項,優先權原則,是指將某個日期視為與申請日在某些方面等效;B項,最低保護標準原則,是指各締約國依據本國法律對某條約締約國國民的知識產權保護不能低於該條約規定的最低標準;D項,公***利益原則,是指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權利行使,不得違反社會公***利益,應保持公***利益和權利人利益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