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或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由於發現權本身不能在工農業生產中直接應用,即不具有財產性質,許多國家不把它作為版權與有關知識產權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