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知識產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可以通過轉讓、受贈、入股、授權等方式轉移到企業。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