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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錄音制品

《著作權法》第42條足以說明。

錄音錄像制作者有權許可他人出租並獲得報酬。所以未經制作方同意出租,視為侵權。

第二款說,被許可人通過網絡復制發行的,必須征得制作人、著作權人、表演者的同意。但是並沒有說出租也要經過他們的同意,所以綜上所述,出租只需要經過音像制作者的同意就可以了。

謝謝,就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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