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己的店鋪名被他人註冊為商標,有以下解決辦法: 1、提出商標宣告無效申請 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布註冊商標無效。這種情況適用於註冊商標長期不使用的情況。 2、提出異議申請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可以對註冊商標初步審查批準提出異議。通知期滿無異議的,應當予以核準註冊,發放商標註冊證,並發出通知。 3、商標購買 商標購買在知識產權領域方面的專業術語是商標轉讓,是將註冊商標給予、出售或者轉讓給他人的行為。申請人可以向註冊公司申請轉讓商標,並支付壹定的購買費用。 防止商標被搶占的三大方法: 1、市場未動,商標優先行動。確保所使用的商標在新開發的商品進入市場前取得了權利。 2、加強商標監督:企業要密切註意行政管理局發布的"商標公告",發現同壹商標或者類似商標的,及時向行政管理局提出異議;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及時進行市場跟蹤監測和侵權信息反饋。 2、防禦性註冊:根據"壹類商品壹件商標壹份申請"的原則,壹定程度上受歡迎的商標可免受類似或不相似商品類別的專業商標投機者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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