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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商標法真實問答

答:答

《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0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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