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知識產權不是物權,知識產權是基於創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業標記而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總稱。物權是指權利人在法定的範圍內直接支配壹定物並排斥他人幹涉的權利。物權與知識產權都屬於私權,都是民法中的權利——民事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