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權利主要有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專利權。專利權是指權利人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獨占、使用、處分的權利;著作法權是指權利人對作品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轉讓或許可使用,從而獲得報酬的權利;商標權是指權利人對商品的文字、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商標法》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