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知識產權,也稱“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壹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壹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壹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